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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不拾遗在日本

日本华侨报·2018-11-07 10:12:21·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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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良好的教养辅以完善的法律制度才使得日本人早早就达到了我们过去也曾有过但现在却只能是向往的路不拾遗和谐社会,这也才是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

路不拾遗在日本

◆《日本新华侨报》专栏作者  万景路

记得小时候常听母亲讲,1950年代的时候,家乡真的是“道不拾遗,夜不闭户”,邻里相处你去我家要点酱油,我去你家拿头大蒜,那是连招呼都不用打的。曾几何时,我们防贼已经防到近乎神经质了,路上丢了钱包,如果能找回来,那得上香念佛感谢祖宗八辈积了德。本来以为此生再也看不到这种太平盛世的景况了,却不想,在邻国日本却真的体验到了这种和谐社会的实景。

前几天笔者太太中午去超市购物,因买完东西又去车站广场旁边的花店买花,结果就把买的东西忘记在人来人往的车站广场的休闲长椅上了,直到要做晚饭时才想起来买的蔬菜水果忘在车站椅子上了,匆匆忙忙地骑自行车赶过去寻找,结果却发现自己买的东西还原模原样的在椅子上休闲呢,自然回到家里又是一番感慨。

其实,这种现象在日本见得太多了,比如日本的住家,尤其是面向街道的私宅基本上都是简单的拉门,许多甚至根本没有院子,房门直接开在街道上,简直没有任何防范措施。在电车上、大街上、商店里经常看到女性的钱夹子、手机就随随便便地放在敞口的挎包里,丝毫不会担心被盗,而无论是在酒馆里还是电车上出租车内忘记了钱包手机等物品,基本也都是能找回来的。即使去丢失的地方找不到了,那么,只要去警署或者车站等地的“遗失物招领处”也大都会找得回来的,因为,日本人捡到遗失物基本上都会交到车站或警察叔叔那里的。

记得去年曾在电视上看到过警视厅的遗失现金统计数字,日本全国一年被交到警署的捡到的现金总额居然达到了177亿日元,而其中仅东京都警署就收到了36亿的现金遗失物,当然,这里面还没有包括其他如贵重物品等遗失物。仅以这个统计数字来看,日本人的路不拾遗之风也就可窥其一斑了。

那么,日本人为什么能做到路不拾遗呢?这一方面有着教养、品德、信誉等方面的因素存在,但在法律方面的严格规定也是起到了很大的作用的。日本刑法第254条规定,如果拾到东西不归还失主,或者不上交警察,就会触犯“遗失物等横领罪”。这里的“横领”,就是“非法占有”的意思,由此来看,这已被纳入了属于刑事犯罪范畴。而构成犯罪的人,将被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罚款10万日元(约6000元人民币)。

除此之外,日本还有一部法律叫《遗失物法》。这部法律规定,拾到遗失物之后,必须在7天之内归还失主或者交给警察。如果超过7天不上交的话,那就触犯“遗失物等横领罪”。不过,该法同时还规定如果失主找到失物后,必须向捡到失物的人支付相当于遗失物品实际价值的5%—20%的感谢费,这个感谢费叫“报劳金”。而警察在接到捡到钱的人上交的钱包和其他遗失物后,要作详细的登记,并在两个星期内在网上发布公告,在警察发布认领告示后三个月还没人认领的话,那么这笔钱或物品就全部归拾到者所有。看到这儿,我们就明白了,正是良好的教养辅以完善的法律制度才使得日本人早早就达到了我们过去也曾有过但现在却只能是向往的路不拾遗和谐社会,这也才是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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