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调查捕鲸船的水产厅的渔业监督官从捕鲸公司那里收取鲸肉一事,水产厅于22日以违反国家公务员伦理规程的名义对5名渔业监督官进行了警告等处分。
该厅称,被警告处分的为3人。时任该厅股长曾于2001年2次在调查捕鲸归来后,从调查捕鲸公司“共同船舶”那里收取了鲸肉培根和生鲸肉共计六公斤(相当于6万3000日元)。时任仙台渔业调整事务所主管于02年,该厅的主管于04年分别收取了相当于6万5000日元和4万8000日元的鲸鱼肉。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日本通立场
本文由 日本通 授权 日本通 发表,版权属作者所有,未经许可,严禁通过任何形式转载。
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