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资讯】日本群马县一公务员3个月内迟到49次,被处以减薪处分。但是该公务员表示不服,并进行了上诉。事件被报道后,在日本网上引起了争议,有人认为处分太轻了。
被处分的是群马县东部县民局的男性职员,他在2010年3月8日至6月14日期间,迟到了49次,每次迟到时间在1分钟~11分钟之间,迟到时间合计4个小时。就此,群马县决定给他减薪10%(仅减薪1个月,约9万日元)的处分。
但是,该名职员对此处分表示不服,并于2011年8月16日起诉,要求群马县取消处分,并赔偿140万日元抚慰金。
日本媒体于本月14日报道了这则新闻,在网上引起了争论。很多日本网民认为这样的处分太轻,并认为该名职员没有作为公务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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