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岛原藩药园遗迹是国家指定的第一级历史遗迹,虽然只是由幕府末期的小藩经营起来的药园,但是比起奈良和鹿儿岛的药园遗迹来说,建筑保存的更加完好。
药园遗迹面积约一万平方米,东、西、北三面用石墙围着,南面则是堤坝。
子昭和49(1974)年起,由县牵头,着手进行发掘调查及遗留建筑复原整备的工作。至今已修复石墙、房屋遗迹、建筑物遗迹、储藏洞穴、储水槽等建筑,再现了当时风貌。
昭和53(1978)年,作为市政事业,园内修建了道路,并且为未来规划的药草田还设置了5处散水栓;当地政府将根据土质选种,在这里种植合适的多年生草本。作为七国县的援助事业,药园遗迹将逐渐整备完善。
[地址]855-0856 长崎县岛原市小山町
[门票]免费
[咨询电话]0957-63-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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