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中国各地欢度春节之际,日本最高法院第三小法庭作出不受理日本小学馆(出版社)上诉的裁决,维持二审判决。中国中视传媒在起诉日本小学馆侵犯知识产权案中胜诉,获赔1065万日元。
日本小学馆于2004年9月在未得到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在日本擅自发行中视传媒公司拥有的《中国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系列7部DVD并获利,侵犯了中视传媒的知识产权。
在交涉无果的情况下,中视传媒于2009年4月以日本小学馆非法复制和销售《中国世界自然文化遗产》DVD为由,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承认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并赔偿2500万日元损失。
去年2月,日本知识产权高等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认定日本小学馆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要求其向中视传媒公司赔偿1065万日元。但日本小学馆对此判决不服继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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