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朝日新闻》报道,日本人气女子偶像组合AKB48的运营公司“AKS”以周刊新潮的报道损害名誉为由,将周刊新潮告上法庭,要求周刊新潮的发行方新潮社支付赔偿金3300万日元并刊登道歉广告。但本月16日,东京地方法院驳回了AKS的起诉。
AKS认为,这篇报道给读者留下印象,认为AKS没有对AKB48成员进行应有的生活指导和管理监督,这伤害了公司的名誉。然而地方法院的判决却并未触及报道内容是否正确,只做出了“文章仅仅报道了成员们的私生活,不能认同其降低了AKS的社会评价”的结论。
人民网日本频道201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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