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高中及大学等应届毕业生的就职状况严峻,日本厚生劳动省修改雇佣对策法的准则,规定学校毕业后3年内的毕业生均可以作为应届毕业生参与企业招聘。
于15日被修改的是,《雇佣对策法》里的“为了让企业能够切实处理确保青少年雇佣机会等问题的准则”。
通过该修正,企业有义务在招收应届毕业生时,也接受毕业3年内的往届毕业生的应聘。
与厚劳省修改准则的同时,日本经济团体联合会等全国245个经济团体也收到了将毕业3年内的往届毕业生当做应届毕业生对待的要请书。
明年春天大学毕业预定者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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