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总务省就2年手机合约的中途解约,提出改正省令案,要求运营商将违约金降至1000日元(63元),并组织建立“与移动市场竞争环境相关的研究会”(移动研究会)。与此同时,控制终端减价上限为2万日元(约1278元)。据悉这是为了促进竞争,减少话费。
手机合约违约金将大幅度下降
2018年秋天成立的移动研究会,在第14次会见时举行了首次非公开会议。会议结束后总务省费用服务课的负责人们一一回应了新闻各界的提问,对内容进行了说明。该计划预计于10月左右启动,草案已经出台,正式金额与详细准则将在往后的会议进行补充。
将违约金上限定为1000日元的标准,是总务省通过5月6000人问卷调查得出的,其中8成人表示能接受该价格。只是依照结果来确定上限,移动研究会还持有怀疑态度。
若是询问用户的意见,自然是违约金越低越好。既然是介入民事特例,就不得不平衡运营商的通讯收益或各费用,因此出示合理金额的根据也是不可少的。对此,总务省费用服务的负责人说:“除了问卷调查的结果,我们还有几点选择1000日元的理由,随后我将会详细说明。”
移动研究会某成员对改正省令案的方向性进行了如下评价:“先不论金额多少,若公示了如此低的价格,必定会动摇定期合同的运营。”移动研究会也表示:“只要用户自己不违约就行了。”
在往后的会议中可能还会调整违约金额,但不论结果如何,违约金和终端必然都有大幅度下调。
2年手机合约面临调整
各通讯运营公司均设有高昂的违约金,因此,大多用户都会选择同运营公司签署2年的绑定合同。对此,总务省推出规制方针,将差额上限定为170日元(约10元)。另外,特别优待长期合同的用户(如返点)也是其针对的对象。
去年8月,官房长官菅义伟提出“当前手机资费仍有4成的下调空间”,要求加快推进通信政策的改革。以此为契机,禁止通信合同和终端捆绑折扣销售的电信业务修正法也进行了重大改革。
若能实现违约金大幅度下调,以2年定期合同为前提的运营商的商业移动也将面临崩塌,往后签订2年等期限合同的用户也会越来越少。
为应对这一调整方针,各大运营商急需大改收费标准和销售手段。
那么,虚设2年合同的限制真的能实现话费减少吗?
各运营商在签订通信合同后,各种成本也随之而来,例如在营业厅解说1小时,支付销售代理点的人事费,还包括支付代理店的合同提成、手续费、补贴等。
如今,虽说大多用户签订用时都与业务手续费相挂钩,但对于签订2年试用期的用户来说,调整带来的成本也不少。经过计算,短时间的月费确实比2年合同来得划算,但若是没有了2年合同,这个前提就变了。
对现在的签约用户不太有利
若大幅度下调违约金的话,往后取消合同将变得更加容易。长此以往,客户极易被竞争公司挖走。为避免类似情况,各通信公司必然需要下调通信资费以留住顾客。再加上,10月份开始乐天将正式加入手机通信业务,通信行业的竞争环境也会更加严峻。
很多签约用户必然会考虑,既然要下调违约金,那么在改正省令颁布前签约的用户能否享受下调后的低违约金呢?对此,总务省的负责人回应道:“根据法律,此前的签约用户仍需支付9500日元(约609元)的违约金。”
也就是说,在今年秋天大幅度下调违约金之前,已签订合约的用户还是得继续履行合约,即9500日元的违约金仍有效。
当然,用户可以等到违约金下调后再决定是否需要更换新约,但用户还是得根据运营商最后发布的消息为主。
用户为了通信终端的大力度折扣而同运营商签订2年合约固然有好处,但仍需仔细思考得失,冷静判断后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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