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媒,自4月1日起,在日本销售的商品或服务价格标示将统一改为含税总价。
据悉,早在2004年就有相关法律规定了标示总价的义务。然而,在2013年,日本消费税从5%提高到了8%,因此在同年10月又开始施行“特别措置法”,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标示不含税价格。到2021年3月31日,这个“特别措置法”将到期失效。
自4月1日起,所有商品或服务必须标出含税总价,另一方面,商家可以同时标出不含税价格,即在一件商品上同时显示两种价格。例如本体价格3000日元,消费税为300日元,则商家必须标示3300日元的价格,同时可以选择标示3000日元的不含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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