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遗产公约的标志,象征着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中央的正方形是人类创造的形状,圆圈代表大自然,两者密切相连。这个标志呈圆形,既象征全世界,也象征着保护。
世界遗产公约的全名是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 (Convention
Concerning the Protection of the World Cultural and Natural Heritage),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
一、历史背景
1954年,埃及政府为了发展本国经济,决定在阿斯旺修建高坝蓄水。但是该工程面临难题:高坝建成后形成的水库,要淹没大面积遗址和几十座古代神,而努比亚地区在古代法老时期很重要,是多年的首都,有许多的神庙、防御共识和城堡,还有许多的城镇和陵园。为了解决这个难题,埃及政府一方面制定了抢救努比亚古迹的计划,一方面于1959年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交涉,请求教科文组织对抢救古迹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在物资、技术和科学方面予以大力的支持。埃及方面的主要理由,除了抢救古迹的工程规模浩大,要耗费巨额资金,埃及政府难以全部承担意外,还指出,努比亚古迹虽然是在埃及境内,但也是整个人类遗产的一部分,因而抢救它是全球都应该关注的问题。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此呼吁国际援助:保护阿布辛拜勒神庙和菲莱神庙。多国积极响应,认为重要遗产需要要集体承担责任,努比亚的抢救古迹运动得以顺利的开展。
二、公约内容:
公约正文有八个部分,共38条
第一部分:遗产内涵: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
公约将文化遗产分为3类:文物古迹、建筑群和遗址。将自然遗产分为自然景观、地址与地文结构、动物与植物生态区 、天然名胜和自然区域。
第二部分: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以国家保护为主,国际保护为辅
第三部分:世界遗产委员会和世界遗产名录
第四部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基金:缔约国义务捐款和自愿捐款等
第五部分:国际援助的条件和安排
第六部分:教育计划(加强对青少年的教育)
第七部分:报告工作
第八部分:最后条款,包括条约公文、条约生效、退约和废约、修订
按照《联合国宪章》第102条,本《公约》须应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的要求在联合国秘书处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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