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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关于重点分配灾民救济金的探讨

日本通·2011-05-11 15:43:32·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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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从全国各地募捐的东日本大地震救济款的分配工作还没有取得进展,灾民都仍然为生活费困扰。

社论:关于重点分配灾民救济金的探讨

从全国各地募捐的东日本大地震救济款的分配工作还没有取得进展。

不论是在避难所生活,还是已经住进公共房屋的灾民都仍然为生活费困扰,没钱购买锅、被子等生活用品。宫城县沿海部分地区表示没有在等政府分配救济金,他们从上个月开始并给每户家庭发放数万至10万的生活补助金。

日本红十字会及受灾各都道县的比例决定委员会差不多在地震发生一个月后才确定救济金分配标准。根据标准,遇难者与失踪者每人35万日元、住宅完全倒塌的家庭每户35万日元、房屋倒塌一半的每户18万日元、福岛第一核电站半径30公里范围内家庭每户35万日元。

阪神大地震发生的时候,2周内便公布了遇难者和失踪者10万日元的分配标准,此次显然过于缓慢。可能是出于公平这一分配前提,政府需要时间了解各地的受灾情况吧。

然而,国内外的爱心人士抱着帮助灾区人民的心情踊跃捐款,他们肯定是希望自己的捐款能尽快交到灾民手里,这是他们捐款的动力。从这点来说,行政部门必须要尽快采取措施,加紧分配。

根据灾害的规模及受灾人数的不同,灾害救济金的分配金额也存在很大差异。诸如1990年地长崎县云仙普贤岳火山喷发、1993年北海道南西冲地震等,当时是按重建房屋需要的费用来分配救济金的。到阪神大地震的时候,就变成每户家庭分配40万日元。

截止本月上旬,日本红十字会与中央共同募金会募集到的东日本大地震善款达2000多亿日元,超过阪神大地震募集到的1793亿日元。但是今后如何另行分配这些救济金还是未知数。

救济金的分配以公平为原则。但是,在第2次、第3次分配时,需要重点照顾在赈灾中受到重创的灾民。这可以根据所在县的判断来进行。

例如,阪神大地震时,失去双亲,或者失去父母中一方的儿童或学生的家庭就分配到了100万日元。这次的地震也有很多孩子成了孤儿。这些人需要重点照顾,多分配,这也是救济金宗旨之所在。

此外,政府和地方也要根据分配机制,灵活分配灾害抚恤金、基于《受灾者生活重建支援法》的资助金等各种款项。众所周知,申请生活重建支援金需要受灾证明,虽然国家已经简化了审定程序,但是地方由于人手不足,造成受灾证明发放迟缓,造成灾民的不满情绪愈加高涨。在此希望全国各市町村的工作人员都能支援灾区,帮助灾区政府确实快速地完成各项工作。

文章译自每日新闻,不代表日本通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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