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1月1日起,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将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报关单和通关单电子数据不一致将导致法检商品通关受阻。
按照海关总署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公告确定的通关单联网核查方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对法定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简称法检商品)签发通关单,并实时将通关单电子数据传输至海关,海关确认通关单电子数据与报关单相关申报内容一致后方办理放行手续。在报检、报关时,必须如实申报,并保证通关单与报关单相关申报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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