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国内不同,东京无“民警”、“交通警”、“片警”的严格区分。无论什么警察着装都一样,穿警服的人只要站在马路上,他就是交通警,要承担交通警的职责,哪怕是负责刑侦的警察,走在马路上遇到了交通事故,也得参与处理善后,如果躲避算是失职。同理,片警遇到刑事案件,也必须参与到案件处理之中。这样做,警察资源可以得到最大限度的利用,政府节约了开支,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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