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贺县守山市内的两所民间动物园未经许可饲养对人有潜在危害的猴子,大津地方检察院以违反动物爱护法为由审问这两所动物园的负责人(守山市男性 54岁)。
据起诉书上称,该负责人于2015年8~9月期间,在守山市商业设施里常设的“可以和动物亲密接触的动物园”和可移动的“堀井动物园”内饲养了一只须猴科东黑白疣猴和鹰科的白头鹫。
县警于今年3月份以违反动物爱护法嫌疑人的名义把该负责人的材料送交检察院。
县动物保护管理中心称,这两所动物园不仅发生过动物咬伤游园者,饲养环境和展示方法也很有问题,接受过数次行政指导。(日本通编译,转载请附原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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