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日本北海道旭川市一起引发广泛关注的杀害女高中生案宣判。旭川地方法院判处被告内田梨瑚(23)有期徒刑27年,与检方求刑一致。然而,判决并未能平息受害者家属的悲痛与愤怒。受害家属在随后发表的声明中质问:“我的女儿承受了残忍且难以想象的痛苦后失去生命,罪行判处的刑罚竟是如此之轻吗?”他们指出,被告不仅杀害了自己年仅17岁、人生与梦想均被剥夺的女儿,还在作案前后盗用其约1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4202.9元),认为这同样适用于“抢劫杀人罪”的认定。家属悲愤地表示,被告在服完最长27年刑期后便可重获自由、开启新人生,而他们家庭的伤痛却永远不能愈合。他们呼吁司法能从“假如是自己家人受害”的角度量刑,并正式提出请求,希望日本能修改法律,提高此类恶性杀人案件的有期徒刑上限,以填补现有“有期徒刑上限27年”与“无期徒刑”之间的巨大落差,实现罪刑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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